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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0 haixia002 haixia002 2020-11-25 22689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教育培训消费警示,要求教育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收取在公示以外的其他费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对象没有完成的课程,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了解

  https://www.sohu.com/a/434154435_162758?scm=1002.280027.0.PC_CHANNEL_FEED&spm=smpc.ch25.fd-news.21.1606275554109brchl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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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很懒,啥都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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