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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要求严格压减考试次数 不得给学校下升学指标

0 haixia002 haixia002 2021-09-16 15227

  9月14日,为落实教育部“双减”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规定,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通知》提出,严格压减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初中毕业年级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学校期中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

  《通知》还要求,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不得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简单将考试结果作为评价学校的依据。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

  https://edu.sina.com.cn/zxx/2021-09-15/doc-iktzqtyt6193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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