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刚刚从教育部获悉,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督导评估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大方面,其中普及普惠水平的3条指标是,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除此之外还有政府保障情况的9条指标和标准、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的5条指标和标准,合计共17条。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学前教育规模快速扩大,普及普惠水平稳步提升,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高;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不规范;财政支持不到位,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和总体素质都较低;学前教育监管薄弱、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等问题普遍存在。“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学前教育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具体政策,并明确要求“制定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以县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评估,省级为主推动实施,国家审核认定”。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督导评估指标和标准的设计,一方面坚持有据可依,全部指标和标准均来源于《若干意见》和现有政策文件,并进行标准拔高;另一方面坚持“兜底线”“补短板”,健全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
督导评估将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开展。在国家认定过程中,各抽查县达到所有指标和标准要求且通过所有环节认定,则该省(区、市)当年所有申报县均通过认定;凡存在任一抽查县明显不达标、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终止对该省(区、市)当年的评估认定工作。
督导评估结果将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度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和各省(区、市)所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名单及占比。同时,督导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国家将省(区、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
对履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职责不力、未如期完成督导评估目标的地区,相关部门将采取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问责。(教育科学部编辑)
来源:新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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